6月18日下午,法學院邀請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李友根作“經濟法學理論與案例研究方法”的主題報告。報告會由法學院副院長王利軍主持,學院140餘名學生聆聽。
李友根教授提出“經濟法案例研究什麼,其目的與意義何在”的問題,從經濟法理論範疇體系、經濟法主體、經濟法權利、經濟法責任等角度,結合大量具體案例講解了如何運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學習法律,研究經濟。他強調,經濟法主體的界定要抛棄商法的限制,利用自己獨特的主體在案例中挖掘更深層次的概念。他指出,案例研究不僅是一種學習方法,更是實踐過程中解決問題的一種有效手段。

報告會現場
報告使同學們對案例研究方法産生新且深的認識,加強了同學們對經濟學理論與案例研究方法之間關系的認識,對引導同學們今後運用案例解決問題具有重要意義。(撰稿:法學院 鄧立建 攝影:周玉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