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8日,由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和我校法學院主辦的“完善新時代法律體系與京津冀協同發展立法”系列報告會第四講在第三教學樓B409教室舉行。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周英作題為“京津冀協同立法現狀與展望”的報告,省委黨校教授楊福忠、石家莊鐵道大學教授胡延廣、我校教授丁渠作為與談人出席,法學院黨委書記郭廣輝主持會議,學院師生60餘人參加。

報告會現場
周英針對京津冀協同立法的現狀,從北京、天津、河北各自的立法狀況進行研究探讨,指出了協同發展與協同立法的關系、必要性及意義。他對京津冀協同立法提出了展望:一是立法項目選擇機制上,需要黨委的參與;二是京津冀的協同需要政府的高度參與,共同配合;三是項目協同需要具體深化下去。
楊福忠認為,要注意協同立法協同項目的選擇及協同的邊界和範圍問題,平等對待與合理差别待遇的平衡問題,設區的市的立法權與其他地區立法的協調問題。
胡延廣表示,京津冀中的“協”是實體上的協調,“同”是程序上的同步,京津冀三地要找準地方立法定位,在國家統一指導下,突出地方立法的特色。
丁渠表示,我們要在京津冀協同立法和發展過程中不斷進行反思,既要協同發展也要保持地方特色。
此次報告有利于推動京津冀立法研究的深入,對完善新時代法律體系具有借鑒意義,同時也對我校建設一流學科有重要推動作用。(撰稿:法學院 徐博文 攝影:吳宇川)